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網路購物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然而,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後,經常發生...
您好: 本人在蝦皮上販賣虛擬性質服務的商品,如帳號訂閱等等類型 因為本...
您好: 本人日前透過網路,請人代購海外植株,不幸在運送過程植株爛掉了。 ...
您好,想請問客製化產品賣家沒有主動提供草稿圖打樣圖確認,到貨後發現和我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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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瑞 2025/03/18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