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股東不接受公司併購時,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價格」收買其持有的股份,也就是通稱的股份收買請求權。然而,在股東與公司無法就收買價格達成協議時,法律並未規定應以何種方式認定...
律師您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目前在現任公司3年多,擔任工安ㄧ職 ...
您好,請問某款AI軟體學習的資料庫中未經授權便大量的使用了他人擁有著作權的...
不好意思我要補充一點,商品雖然是訂製但是上面沒有任何客製化東西就是他平台上...
林小妹 2023/02/21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