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好事近,身邊的好友們都在趕著這股年底結婚潮,各位知道如果遇到結婚喜事,法律上是有規定可以請「婚假」的喔,那麼婚假應該怎麼請?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以下整理與「婚假」相關的常見問題以及主管機關的解釋函令,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這些規定吧!!
【威律說法】法律常識
作者/謝宜霓律師
Q:與婚假有關的法律依據?
A: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基法只規定了非常基本的內容,提到勞工因為結婚是可以向公司請假的,至於應該怎麼請?工資又應該如何給付?就必須參照「勞工請假規則」,根據該規則的第2條:「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附帶一提,如果是於公、私立學校體制內編定的專任教師或是公務人員,分別依照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以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甚至可以享有十四日的婚假,是不是很令人羨慕呢!?
Q:訂婚可以請婚假嗎?
A:不可以。法律規定只有「結婚」才能享有請假之權利,因此,單純的訂婚當然不包括在婚假中,雖然一般來說訂婚會挑在假日,不過如果剛好是上班日需要請假,那就只能透過特休或是事假的方式來請假囉。
Q:請婚假的時候要拿什麼相關資料作為證明呢?
A:這個部分其實要看各公司的規定,認定較為嚴格的公司,可能會要求員工必須出具結婚證書、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證明確實有結婚的法律效力才願意給假,不過有些比較寬鬆的公司,可能就會優於法律的規定,讓員工拿喜帖證明就可以請假了,有些公司甚至會提供結婚禮金讓員工可以申請,這麼好康的福利怎麼可以自動放棄呢!?所以要請婚假之前,建議還是詢問一下公司的人資人員,或是查閱一下相關工作規則確保自身權益較妥喔!!
Q:婚假八日有沒有包含休息或例假日呢?
A:依內政部(74)臺內勞字第302665號以及內政部(74)臺內勞字第315045號函釋:「一、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因此婚假八天是不包括例假日的喔,聰明的勞工如果好好安排婚假,並跟國定假日、特休等假別相互配合,就有機會創造出令人稱羨的超長假期。
Q:婚假應該怎麼請?可不可以拆開分成好幾天請呢?
A:依照民國74年6月28日內政部所作的(74)台內勞字第321282號函釋:「勞工婚假以一次給足為原則。至喪假,勞工如因禮俗原因,得申請分次給假。」因此除非勞資雙方另外有約定,婚假應該要讓員工得連續請假,公司如果無正當理由刻意刁難,不讓員工連續請假,就會涉及違反勞基法之規定了。
Q:婚假有沒有期限?可否累積到隔年一次請畢?
A:依照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的1040130270號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前開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並自即日生效。」因此,從結婚之日前十天開始就可以請假準備婚事,一直到結婚後三個月內都沒有問題;不過如果任職的公司屬於幸福企業,經過雇主同意,可以延長到一年內請畢即可。
Q:如果勞工再婚,還是可以請婚假嗎?
A:如果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期間再婚,但先前已經請過一次婚假了,再婚時還可以再請一次嗎?此部分可以參考內政部民國75年12月26日所作(75)台內勞字第467204號函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離婚後再婚,既有結婚之事實,雇主即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因此即便再婚仍然是可以請婚假的喔。
本篇介紹的只是基本的法律概念,不過還是要看各公司的具體規定而定,希望大家看完這篇介紹之後,可以對自己的權益有所了解,有不清楚的部分也可以請教人資人員,畢竟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機會,可要好好把握阿!!
文章上稿時間:2019/01/18
封面圖片來源:123RF.com
吳詩衧 2024/10/22 23:24
資方給予的婚假為十天,但因人力問題放寬到一年休完。
但是資方以「人力充足,不需出勤今天放假」、「一例一休下這天要麻煩妳請假喔!因為妳的假比較多」諸如此類原因,要求我將婚假用於輪班,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包含特休也非我自願畫假休的,因為沒有補休,所以皆是主管告知當日休息,返回工作崗位時卻要求我請特休。
這樣是否有違法之餘?
唐嘉燦 2023/03/22 11:45
請問
我娶菲籍新娘,但因為菲國政府處理結婚文件時間冗長,
3/13~3/17, 3/20~3/22是我欲請的婚假8日,已在3/18辦理好婚禮,也簽妥適婚證明,以及結婚證明,但尚未登記完成(因送菲國政府機關辦理到完成需一個禮拜的時間),是否能以文件照片的形式,及結婚照片的形式向公司請婚假?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3/03/23 11:54
您好:
當您請假時,雇主可以要求您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這個部分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應該提出哪些文件,也沒有硬性規定應該在多久時間內提出。(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參照)
因此,建議您可以先諮詢公司的人資主管或詳閱公司的工作規則,看看就婚假部分是否有規定應備文件及提出期限,如果有的話就應該以公司的工作規則為準;如果沒有的話,只要任何足以證明有結婚事實的文件,都可以提出作為佐證,並盡快提出即可。
而在您的情形,考量到菲國行政作業流程較為繁複,建議您可以先初步提出可以證明您已經著手進行流程的相關文件,並向公司說明此情形後,明確告知日後待結婚登記完備後會再補提文件。或以台灣的結婚登記相關證明文件作為替代。相信公司應該可以理解。
如果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給假,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以上說明。謝謝。
呂琇琪 2022/11/30 12:51
請問我今年4/10結婚 但是公司只給我3天婚假 剩下的婚假公司沒有任何的補償 這樣我該怎麼辦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11/30 16:37
您好:
建議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
申訴期間公司是不能對於勞工作不利益處分的
人資應該收到通知後會好好跟您協商
以上
陳小花 2021/04/01 10:17
不懂公司方說我是詐欺這是什麼解讀,只因為沒能即時補上證明嗎?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1/04/01 12:17
您就溝通候補資料時間,如果公司有任何處理方式讓您覺得被刁難,建議直接打1999轉勞工局申訴,比較能即時處理您的問題,謝謝
陳小花 2021/04/01 10:13
我們目前是還沒登記,有跟公司問及一定期限內補上證明是否可以,公司目前目前沒有回覆,但由於要離職了,公司要我必須以寫事假單以及匯款方式先退還8天薪資及職福金,如果不寫後續就是存證信函(公司方應該知道不能逕自預扣,所以要我自寫假單)
陳小花 2021/04/01 02:37
實在是事情來得太急,多次留言,不好意思。今日過程中,公司還說如果不返還,是詐欺,就後續存證信函,調解或法院見,該怎麼辦?以上這幾次留言,我能怎麼做才好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1/04/01 09:15
先確定是否有結婚登記,如果有的話,可以考慮是否就近申請戶籍謄本。公司要求分次請假的事情有違反勞工請假規則,可以申訴;提出喜帖的簡便證明方式如果是當初公司同意的話,現在又要提出結婚證明雖然不合理,但假使是因為要確認結婚登記,公司又沒有同意以宴客事實取代結婚登記的話,是可以要求補提證明的。建議可以跟公司溝通改到四月提供(勞基法原則不能預扣薪資,所以不能隨便從要給妳的錢裡扣除)
陳小花 2021/04/01 01:53
您建議的主張公司婚假分次給假違法的話,如果公司依舊,協商破局,勞工局對於公司分次給假會有什麼處罰嗎?還是只是警告而已
陳小花 2021/04/01 00:35
當初一個月前寫離職單時,也沒提到要補證明,公司上週五適逢休假一個mail來,便要我在3/31前補證明,也實在太匆促,沒有辦法抽空去辦
陳小花 2021/04/01 00:22
無法上傳圖檔,只好用打字補充,因公司一直說員工手冊,所以便上系統查詢,其為去年7月底上傳,但公司也無紙本公告有新版規範修改上傳。婚假規範如下:1.員工結婚者,需於任職期間完成結婚登記,給假八日,可分次申請。
2.請假期間工資照給。
3.申請婚假者,應於結婚之日前十日起至結婚之日後三個月內(含)申請完畢,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完成請假手續。未提供證明文件者,其請假事宜,改以事假登記。
陳小花 2021/03/31 23:54
續上篇您的協助解答,公司端現在說法又說,公司一直以來員工手冊都是要有結婚事實,也就是登記,才能享有婚假及職福金的福利,用喜帖只是給大家方便,本來公司就可以審查,現在要補證明是應該的(當初用喜帖申請相關時,主管也並沒有說要補,甚至言明補件的時限為多久內),一直到前幾天來文說不適用喜帖了並要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