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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權益知多少(一)─婚假

2019/01/18

年底到了好事近,身邊的好友們都在趕著這股年底結婚潮,各位知道如果遇到結婚喜事,法律上是有規定可以請「婚假」的喔,那麼婚假應該怎麼請?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以下整理與「婚假」相關的常見問題以及主管機關的解釋函令,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這些規定吧!!

【威律說法】法律常識

作者/謝宜霓律師

 

Q:與婚假有關的法律依據?

A: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基法只規定了非常基本的內容,提到勞工因為結婚是可以向公司請假的,至於應該怎麼請?工資又應該如何給付?就必須參照「勞工請假規則」,根據該規則的第2條:「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附帶一提,如果是於公、私立學校體制內編定的專任教師或是公務人員,分別依照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以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甚至可以享有十四日的婚假,是不是很令人羨慕呢!?

 

Q:訂婚可以請婚假嗎?

A:不可以。法律規定只有「結婚」才能享有請假之權利,因此,單純的訂婚當然不包括在婚假中,雖然一般來說訂婚會挑在假日,不過如果剛好是上班日需要請假,那就只能透過特休或是事假的方式來請假囉。

 

Q:請婚假的時候要拿什麼相關資料作為證明呢?

A:這個部分其實要看各公司的規定,認定較為嚴格的公司,可能會要求員工必須出具結婚證書、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證明確實有結婚的法律效力才願意給假,不過有些比較寬鬆的公司,可能就會優於法律的規定,讓員工拿喜帖證明就可以請假了,有些公司甚至會提供結婚禮金讓員工可以申請,這麼好康的福利怎麼可以自動放棄呢!?所以要請婚假之前,建議還是詢問一下公司的人資人員,或是查閱一下相關工作規則確保自身權益較妥喔!!

 

Q:婚假八日有沒有包含休息或例假日呢?

A:依內政部(74)臺內勞字第302665號以及內政部(74)臺內勞字第315045號函釋:「一、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因此婚假八天不包括例假日的喔,聰明的勞工如果好好安排婚假,並跟國定假日、特休等假別相互配合,就有機會創造出令人稱羨的超長假期。

 

Q:婚假應該怎麼請?可不可以拆開分成好幾天請呢?

A:依照民國74年6月28日內政部所作的(74)台內勞字第321282號函釋:「勞工婚假以一次給足為原則。至喪假,勞工如因禮俗原因,得申請分次給假。」因此除非勞資雙方另外有約定,婚假應該要讓員工得連續請假,公司如果無正當理由刻意刁難,不讓員工連續請假,就會涉及違反勞基法之規定了。

 

Q:婚假有沒有期限?可否累積到隔年一次請畢?

A:依照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的1040130270號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前開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並自即日生效。」因此,從結婚之日前十天開始就可以請假準備婚事,一直到結婚後三個月內都沒有問題;不過如果任職的公司屬於幸福企業,經過雇主同意,可以延長到一年內請畢即可。

 

Q:如果勞工再婚,還是可以請婚假嗎?

A:如果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期間再婚,但先前已經請過一次婚假了,再婚時還可以再請一次嗎?此部分可以參考內政部民國75年12月26日所作(75)台內勞字第467204號函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離婚後再婚,既有結婚之事實,雇主即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因此即便再婚仍然是可以請婚假的喔。

 

本篇介紹的只是基本的法律概念,不過還是要看各公司的具體規定而定,希望大家看完這篇介紹之後,可以對自己的權益有所了解,有不清楚的部分也可以請教人資人員,畢竟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機會,可要好好把握阿!!

 

文章上稿時間:2019/01/18

封面圖片來源:123RF.com

回應互動 24 comments
  • 李佳敏 2021/02/19 11:25

    您好 我是續上一篇的
    我有得到解答
    我沒有休完 是資方沒有義務給我薪資等
    但我有告知 我在3/3 - 3/9 要請婚假
    主管 卻在班表上 寫的不是婚假 前5天寫的是我的正常休假 後3天才幫我排婚假。還是在規定上 我請婚假就是婚假 並不是主管要把我婚假 改為正常休假。還是能任由主管安排?

    補充
    我有義務要休婚假 ,但卻被排為正常休假
    我離3/31 離職不久了
    我們人事也不足,主管告知我說 不會修完我的假
    可是這樣 並不是我不休婚假,是他們這樣安排? 那我能怎麼做?
    這不是我的權益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1/03/31 21:17

      這部分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地方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 李佳敏 2021/02/18 22:35

    您好,想詢問 1/22 註冊
    我想在3/31 號離職
    婚嫁 3個月內有8天
    1/11 ~ 3/31 沒滿3個月 ,那一樣會給8天嗎?還是要按照比例算。
    如果公司在 3/31 沒放完我的婚假 那怎麼辦?直接轉現金嗎?還是這假就沒得算?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1/02/19 10:55

      您好,婚假是一次性的,不是算比例給予,所以可以請完足額天數。另外性質上有別於特休,實務見解是認為假使離職前沒有休完,資方是沒有義務折算薪資的。希望有解惑到您的問題。

  • 大豪 2021/01/16 15:42

    請問請婚嫁8天如果公司不同意,是否就是違反勞基法呢?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1/01/18 16:04

      如果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的話原則應給假,若遭刁難,建議可以循勞工局提出申訴

  • z_pig1978 2020/11/03 19:26

    您好
    請問如因公司人手不足而不給請婚假
    並說要換現金 一天1200 這樣可以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11/03 20:10

      您好:
      婚假是您法律上的權利
      選擇權在您而非公司
      仍建議先跟公司良性溝通
      以上

  • 林榕瑛 2020/08/05 12:41

    想請問如果是5/8號結婚,如婚嫁可提前10天請假請問要怎麼證明,拿喜帖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8/05 18:57

      最嚴格標準就是提出已辦理結婚登記之文件,例如戶籍謄本。假使公司認定較寬鬆,喜帖也可能被採納。

  • 許文惠 2020/07/27 23:29

    您好,目前任職診所行政人員,診所婚假給予三日,產假給予一個月,沒有產檢假,醫師與一般行政人員皆同;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法規,謝謝。

    您好,感謝回答,瞭解一般行政人員有適用勞基法的保障,但請問醫師有適用勞基法中的婚假、產假、產檢假嗎?謝謝您。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8/05 18:54

      您好,住院醫師目前是適用勞基法的喔

  • 許文惠 2020/07/27 11:41

    您好,目前任職診所行政人員,診所婚假給予三日,產假給予一個月,沒有產檢假,醫師與一般行政人員皆同;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法規,謝謝。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7/27 14:01

      您好:
      婚假、產假跟產檢假部分似乎都跟現行法規不符,建議您跟雇主溝通討論,謝謝

  • 李淑芬 2020/07/20 13:27

    請問,我在2018/2/14在美國登記結婚,於2019/9/5回台灣補登記(結婚日一樣是2018/2/14),這樣還有婚假可以請嗎?謝謝!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7/20 19:27

      原則上美國結婚就已有結婚事實,可以請婚假,但不會因為美國結婚、台灣補登記變成可以請兩次婚假

  • 周雅婷 2020/07/09 12:55

    請問工作剛滿一個月也能請婚假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7/09 17:47

      周小姐午安:
      目前勞基法並無試用期之規定
      所以只要有任職以及符合婚假要件即可
      以上

  • 施耀宗 2020/05/27 08:55

    您好 請教您若只是登記結婚,沒有宴客等其他形式,是否可以請8天婚假。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5/28 18:28

      登記結婚即可請婚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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