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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客製化商品能否排除7天鑑賞期適用?

2020/04/20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網路購物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然而,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後,經常發生向賣方主張退貨時,賣方卻主張該商品屬於客製化商品,應排除7天鑑賞期規定,本文即就此種情形下的法律關係進行簡要說明。

【威律說法】法律常識

作者/周逸濱律師、黃詩婷律師

「客製化商品」皆能排除7天鑑賞期規定?

依照行政院104年12月31日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網路賣家販售的商品若要符合該條七種情形之一,亦已事先告知消費者,確實能排除七天鑑賞期的適用。

 

「下單後製作」並不等同「客製」

然而,「客製」與「訂製」是不同的概念,參照上開準則第2條的立法理由第4項:「第二款規定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例如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非屬本款所稱之客製化給付。」若業者在消費者下單後才製作,但消費者僅是從業者提供的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並不屬於客製化給付而屬訂製,仍有消保法7天鑑賞期的適用

 

「代購」亦不等同「客製」

至於常見的「網路代購」是否屬於「客製化給付」,而能例外不適用七天鑑賞期之規定,消基會與法院實務上之見解仍有歧異。依照消基會之見解,若僅限定於型錄內商品始提供代購服務,並不屬於「客製化服務」,僅有接受消費者不限地域、不限商品之代購委託方能排除七天鑑賞期,範圍較為限縮。

 

然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及部分法院實務認為「代購服務」是依照消費者要求而提供的購買商品服務,而屬「客製化給付」,但業者應事先在賣場公告、商品介紹、交易過程上明確標示其係提供「代購商品」之服務,意即業者不得在消費者要求退換貨時方以代購為由拒絕。

 

結論

即使商品符合上述的「客製化」要件,賣方仍應事先說明該商品排除七天鑑賞期的適用,以避免消費者遭受突襲,否則消費者仍得依法主張退貨。在代購的情形,賣方除了盡到標示義務外,也應該提供列有訂單明細、商品價格及訂購日期等資訊之購買憑證給消費者,以證明該商品確實是在消費者下訂後始向國外廠商訂購,較能避免後續紛爭。

 

文章上稿時間:2020/04/20

封面圖片來源:123RF.com

回應互動 18 comments
  • 莊羽安 2022/12/01 05:23

    萊爾富店員說:這三件東西加上的價位非常離譜,再說你之前也在領貨,之前有一位客人也是從網路選購,對方也說是訂製的,也是2萬多,也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對方手段就是寄一張假傳票(法院)跟他說要告對方(買家),萊爾富店員說;如果沒有正式簽約,沒有看到人你怎麼能信?
    你也要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嗎?最後(萊爾富店員們幫我報警)警察經過了解後,也說:不要理會他,他這樣也是違法,妳也把東西退回去,人家也不會怎樣,不要信,她日後再騷擾你也不要回覆,也不要理會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12/01 18:14

      您好:
      如果已經報警進入司法程序就靜待調查結果
      但提醒您還是要主動通知賣方您行使無條件解約權
      並請賣方退貨
      以上

  • 莊羽安 2022/12/01 05:13

    您好,我最近11月10幾號的時候出現一個事件也是當初包裹是客製化,對方有講過是沒辦法退貨沒有鑑賞期的,而且三件包裹是瘦身的食品,價格大概2萬左右加起來是6萬元整,對方說大概16號之前去拿,這個檔案才能歸檔才可以接案,我們在之前有為這6萬元起過小小的爭執,我當初一直強調沒有那麼多錢,沒辦法那麼快取貨,對方依然堅決要我拿不然就是要賠款,我當下的決定是要去取貨的我還貸款,帶領6萬,但是前面貸款公司也要付前面的費用要先繳交3萬我也才實拿4萬多,我也趕緊跟對方說可否先領一件,對方也就是有答應當然其他的我在想辦法取件,我到超商時,我跟萊爾富店員說我要取件,對方店員跟我查了一下,店員當下臉色變了,就先拿其中一個貨件,直接說:(你確定要拿,你這樣三件加起來是6萬元你要拿嗎?)我就說:要
    店員這時回答說:這東西是你的對嗎?剛開始我不承認(因為價錢太貴)後面才說是我的,她就非常憤怒說:我被騙了,叫我立馬報警

  • 陳姿瑜 2022/11/05 23:52

    您好,請問福袋算是客製化商品嗎?
    有跟賣家提出要取消交易但被拒絕回應說是已出貨了

    會想取消是因為發現那位賣家開了很多帳號互洗評價,而網路上剛好有公布出惡意福袋賣家的帳號郵箱,而我爬完文後才發現我訂福袋的那賣家有郵箱就是早就被踢爆是惡意賣家,只是每次都開新帳號繼續騙人

    如果我不取貨的話被他告的話會成立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11/24 09:58

      您好:

      福袋原則上並非客製化商品
      所以並非當然排除七天鑑賞期適用
      另外參照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也要求應記載福袋退換貨規定
      供您參考

  • 李美玉 2022/10/06 05:39

    請問、我在網路跟店家辦理分期購買手機,分期通過現在商品也寄出來了但我反悔不想買、可以直接不要取貨嗎?我訂的手機規格容量比較特殊少人買、店家說當初是我要求也接受價格才分期的沒錯、但現在我表明不想買不想分期卻說我如果不取貨他們也有損失、因為他們跟別人訂了特殊規格的商品不能退。但我現在就是不買了、我如果堅持不去超商取貨讓商品放到退貨會怎樣嗎?分期公司跟店家可以對我求償或提告我嗎?我都有告知不要買了這樣還算惡意棄單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10/13 12:18

      您好,這部分主要還是要看手機是客製品或是規格品,如果是一般通路即可買到的規格品,應該還是有七天鑑賞期適用的。也可以參考平台的退貨辦法怎麼規定。

  • 小玉兒 2022/09/21 02:25

    感謝律師百忙中抽空回覆,我主要不在於求償,而是希望買家對個人行為承認錯誤且不要再犯(依電商平台的評價他並非初犯)
    試問若我去警局備案
    1.警局會受理此案嗎?
    2.買家是否會收到相關單位發函通知,到買家報案所在警局進行說明?
    3.可否要求他在直播中對我(賣家)說對不起?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09/22 04:42

      您好:
      1.原則上程序還是會受理
      2.會的
      3.這沒辦法強迫的,要對方道歉只能對方自願或透過民事訴訟的手段。

  • 小玉兒 2022/09/20 03:20

    您好,我是網路飾品直播賣家,客戶得標後要求將飾品的長度修改,採用超商店到店取貨,客戶未取件,是否符合法定客製化相關規定,下單前並未告知排除七天鑒賞等事宜,但於商品物流配送期間有告知客製化商品未取件,賣家依法可有提告的權利,請問這樣正確嗎?可以到警局做備案嗎?亦或者能夠用什麼樣子的方式才對賣家有保障?謝謝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09/20 22:39

      您好,建議您優先調整購物車內的公告表明哪些屬於客製化商品不適用七日無條件解約規定。至於已發生之個案由於對方並未取件,原則上屬違約及民事求償問題,恐較難成立刑事詐欺。

  • 楊奕辰 2022/09/12 11:00

    您好,想請問

    於網路商場上幫買家向國外訂購依買家需求刻字純銀鍍金飾品,買家收到後一開始很滿意,一週後跟我說上面都氧化,表示自己正常使用,要求我(賣家)退款,但買家不退貨。請問賣家應如何保障自己權利?(該商品已依買家需求客製刻字,無法再轉賣)

    謝謝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09/12 19:44

      您好,客製化商品是可以在事先告知的條件下排除七天鑑賞期適用。即便沒有事前排除,七天內買方行使無條件解約後,也應該要退還商品,您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9-2條規定先取貨再辦理退款。

  • 蔡謹而 2022/07/04 09:10

    請問我提供照片和排版內容給賣家製作商品,但溝通後商品不符買家期望,賣家製作客製化面板沒給我確認就製作,我要求退換貨、賣家不接受還用法規要告我詐欺,這樣是對的嗎?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2/07/04 10:26

      您好,單純民事爭議應該是不會成立詐欺的,但能否解約就是涉及到客製化商品部分,是否有達到客製化的程度,因為您主張商家沒有給您先確認,這部分就是個案認定了,無法僅從您提供的資訊就直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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