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就業歧視權益之保障

2018/11/05

承接前兩篇所提到關於就業歧視的基本概念及相關規定,這次我們就要來談談,假設真的不幸於職場上遇到歧視的情況,到底應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又有哪些管道或法律規定可以做為主張的依據。

【威律說法】法律常識

作者/謝宜霓律師

若因為工作受到歧視時,如何保障自身權利?

 

求職面試時,若遇到面試官詢問隱私或不涉及工作能力之問題,對於主管提出的問題有疑慮而不便回答時,可以直接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而若是在職期間受到不公平之歧視時,最直接的方式當然是向雇主反映或循公司內部管道請求救濟,但若歧視情形未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時,亦可以考慮進一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起申訴。

性別歧視之特別規定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至第11條之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以及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等等,均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另外,職場上常見的禁孕條款(例如約定若員工結婚、懷孕、生產等情況即應自動辦理離職)也會涉及性別歧視,倘若公司提出此等不合理之要求,該約定將會無效。

倘若發生性別歧視而受有損害(例如女性薪資較男性少、女性考績或升遷受限等情況)此時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6條之規定,雇主應負賠償責任。同時,亦可以也可以向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若查證屬實,則可以開罰30萬至150萬元。

其他就業歧視之情況

受到性別、性傾向以外之其他歧視時,則可以透過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底下所設立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處理申訴案件,申訴人只需要填妥相關的申訴文件,接著會由權責單位進行審核,委員會的委員們將依據申訴者所提供之資訊以及相關文件進行調查,除認定究竟有無涉及就業歧視外,並作出相關的處分,最高也可以開罰30萬至150萬元之罰鍰,對於雇主而言仍然可以達到一定的威嚇效果。

不過在此也要一併提醒大家,歧視證據的保存往往是最終申訴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因此在提出申訴之前,受歧視者應儘可能蒐集充分的證據說明該歧視案件的來由以及經過,舉凡涉及歧視對話之錄音、錄影或是文字紀錄等可用於佐證歧視行為之證據均應妥善保存,以便在申訴過程中提出客觀證據而確保申訴成功。

附帶一提,為了因應少子化帶來的高齡社會現象,並保障中高齡人士也能夠獲得平等的就業機會,勞動部前陣子預告了「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網址如下,有興趣者可以自行參考: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7264/),除了在消極方面禁止企業對於中高齡的求職或受雇者進行差別待遇外,更積極地提供相關職訓機會,希望能夠促進、協助中高齡或退休者重回職場,之後是否有機會進入立法院進行討論或正式完成修正,均有待我們繼續觀察。

 

文章上稿時間:2018/11/05

封面圖片來源:123RF.com

回應互動 1 comments
  • 张新亮 2020/04/22 11:21

    我應徵桃園縣政府的無礙就業計畫,這計畫是給殘障報名的,工作內容是處理公務,我被淘汰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我坐輪椅不能送公文,那這樣是不是岐視身障就業,是政府機關岐視殘障,那又要向何申訴,

    • 威律法律事務所 2020/04/23 04:05

      建議您可以先向需求單位之上級、勞工局及市長信箱申訴反應。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