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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我要下線了!簡介員工離線權

2023/04/17

通訊軟體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與親朋好友聯繫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另一方面,頻繁使用通訊軟體進行工作,也已經成為常態,這造成了個人生活和工作難以分離,我們可能在休息時間,還必須回覆工作訊息,而這些時間不一定會反應在出勤紀錄中,進而產生了隱形工時、無償加班等問題。

什麼是離線權的倡議及落實?

為了因應這樣的工作型態轉變,部分歐盟國家開始提倡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的概念,主張員工有和工作脫離,並不受與工作相關電子通訊聯繫之權利。

而具體要怎麼落實離線權,目前各國立法傾向交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有企業為此採取較強硬的做法,直接在特定的時間範圍內,阻擋一切電子郵件或訊息;亦有企業採取相對柔性的做法,像是和勞工協商後,列出不可聯絡的時間,或是要求雇主要在發送的訊息中,須備註收訊者毋須回覆等等。[1]

 

台灣有離線權相關規範嗎?

目前台灣的勞動法令中,並沒有特別針對離線權制定相關規定,僅台北市勞工局在 2023 年 3 月正式實施的「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中,明確指出應保障員工的離線權,並提出雇主應主動約制主管,避免其透過通訊軟體影響勞工的休息和休假時間;且雇主應透過工會、勞資會議協商,與勞工約定離線權實施方式。

上面提到的指導原則,雖然是沒有法律上強制力的「行政指導」,但仍可以透過雇主的自律管理、員工的積極爭取,共同落實離線權的保障。勞雇雙方若可以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妥善溝通,制定出可以兼具工作效率及保障員工休息時間不受打擾的通訊規則,讓雙方在使用電子通訊工具辦公時,都有具體規範可以遵循,如此一來,除了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外,也能降低企業違反勞動法令的風險,減少雙方的爭議。

 

下班收到老闆的Line訊息就算加班嗎?

而就算台灣目前沒有強制規定要保障員工的離線權,也不代表雇主就可以要求員工持續上線處理工作。關於「下班收到老闆的Line訊息算不算加班」這個問題,從法律的觀點出發,重點還是員工到底有沒有在非工作時間,實際提供勞務。

如果雙方互相傳送閒聊訊息,或老闆傳送和職務有關的訊息後,員工只有已讀,或回覆「收到」、「好的,明天處理」這樣的情形,因為員工並沒有提出勞務給付,自然沒有請求加班費的相關問題。

但如果員工下班後,確實有因為收到LINE訊息繼續提供勞務,依照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第2條第7項規定,員工可以自行記錄工作時間,並佐以電子郵件、通訊軟體紀錄等資料為證,雇主就有義務要調整員工的出勤紀錄,並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算並給付加班費給員工。

 

小結

希望這篇離線權的簡單介紹,有助於大家釐清自己享有的權利,不論是雇主或員工,試著把工作跟生活劃出界線,都是有利於身心健康,進而能提升工作品質的。

對雇主來說,盡早在契約中明確約定遠距上班的條件、供勤方式、出勤時間紀錄方式,絕對是有助於公司制度化,並預防勞資爭議發生的風險。

而對員工來說,如果在下班時間收到老闆傳送的工作訊息,其實可以主動向老闆確認自己是否應該以加班完成工作,並確認加班的工時該如何計算,來爭取較有利的工作條件;另外,於下班時間收到工作相關訊息時,也可以留存相關溝通紀錄,將來若發生爭議時,就可以提出紀錄作為佐證,替自己爭取更好的協商空間。

 

引註:

[1] 參考邱羽凡,當前勞工離線權之理念與實務-以歐盟國家之發展為參考,月旦裁判時報,2022年8月。

 

撰稿|黃詩婷律師

編輯|黃衍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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