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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狠準媒體專訪》員警少問這一句 法院竟撤酒駕罰鍰!

2016/04/25

威律法律事務所周逸濱律師表示,警察在馬路上攔檢,本來就不會輛輛都攔,而是經過客觀判斷、合理懷疑,才會進一步攔查車輛並實施酒測。只是,這攔不攔的依據到底是什麼?

本文為2016年4月25日 周逸濱律師於中時電子報專訪文章

警察攔查酒駕的標準是什麼?四大特徵讓警察判斷。

你知道酒測之前有兩個動作可以做嗎?1. 告知攝入含酒類飲食的用餐時間,如果不記得何時或是攝入後未滿15分鐘,可要求屆滿15分鐘後再進行酒測。2. 請求給予漱口。

吃了使用酒類調味的餐點,酒測沒過覺得自己真冤枉嗎?

「法規的重點不是你吃了什麼,而是你攝入了多少酒精。」周律師強調,酒測的重點是測試體內酒精濃度,不管民眾是用什麼樣的方式攝入酒精,都有可能影響行動及判斷能力。

全文請見: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25005321-260726?chdtv

 

封面圖片來源:123R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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