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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狠準媒體專訪》檢座認定罵人「你黃安嗎」算侮辱? 律師:官方認證請小心

2016/03/22

藝人黃安日前先因向大陸舉報多位台灣藝人有台獨可能,引發社會嘩然;近來又因使用健保資源返台就醫,再度引發台灣民眾負面觀感。
日前居然有檢察官直指,若民眾開口罵人「你黃安嗎」,可能成立刑法妨害名譽罪,莫非「黃安」竟已成為「官方認證」的髒話?

本文為2016年3月26日 周逸濱律師於中時電子報專訪文章

有人罵「駛你娘」被提告公然侮辱,最後檢察官以單純情緒性發言不起訴處分。

有人卻因為罵妻子洪秀柱被法院判離婚,這其中的差異是什麼?

周逸濱律師認為,以社會公認具有負面評價的特定姓名,作為貶低他人的形容詞,確實可能符合侮辱的概念,但因為涉及到名字背後的人格權及名譽的尊重,判斷上應謹慎處理。假使一不謹慎,可能發生檢察官以公權力,恣意判定特定人士的負面社會評價,無疑另掀波瀾。

全文請見: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60322002817-2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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