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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發表》月旦會計實務研究-企業面臨勞動事件法之因應策略

2020/02/26

勞動事件法於民國1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面對新制實施在即,雇主應該提前做好因應措施,以有效預防勞資糾紛發生。本文將從舉證責任以及程序開展來介紹勞動事件法對於傳統常見勞資爭議的可能影響,以及雇主之應對方向。

在過往的勞資爭議中,以勞方觀點通常有調解及訴訟程序曠日廢時、勞方無力負擔訴訟費用、相關證據偏在資方等現象,以致勞方未必能順利爭取其應有之權利。反觀資方則可能因為伴隨而來之勞動檢查以及因勞資爭議持續而使人事陷於不安定狀態,亦將付出一定代價。為使勞資爭議能及早定紛止爭,民國(下同)107年12 月5日通過勞動事件法立法,並於1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期能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面對勞動事件法新制實施在即,雇主應該提前做好因應措施,以有效預防勞資糾紛發生,以下即簡單介紹新法對於既有常見勞資爭議類型的影響,以及雇主之應對方向。

 

一、關於舉證責任之調整

關於便利勞方主張之舉證責任轉換規定,以工資及工時為例,勞動事件法第37條明定勞工與雇主間關於工資之爭執,經證明勞工本於勞動關係自雇主所受領之給付,即推定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第38條則是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舉證責任是此次修法需特別關注的部分,以下先介紹傳統實務上對於認定工時及工資之見解,並以此為出發點,觀察上開規定可能會對往後法院見解產生的影響,再進而提出企業之應對方法。

 

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月旦會計實務研究2020月2月號月刊

http://www.angle.com.tw/accounting/journal/content.aspx?no=4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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