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威律內訓,我們非常榮幸邀請到光磊國際版權創辦人譚光磊先生,與我們分享圖書版權代理與授權實務。
本次內訓,譚總監分享了他作為版權經紀人的奇幻旅程。譚總監從外文書的版權代理發跡,透過深厚的經驗及廣闊的人脈,在當時版權管理欠佳,作品版權歸屬不明的情況下,一一釐清龐雜且散落於各處的版權,從而取得授權,並本分享愛書的推坑精神,而能將眾多優秀的外文作品引介至中文圈。這些過人之處,讓他累積了良好的口碑,其所創立的光磊公司也因此得以逐漸擴大規模,成為台灣四大版權代理業者之一。後來,他憑藉著代理外文作品的經驗、對歐美經紀人制度的掌握,且深知外文市場對亞洲作品的偏好所在及人脈的必要性,而能跨過語言及文化門檻,將吳明益、三毛、邱妙津等中文作家的作品,逆勢輸出到外文市場。近期,更跨足到影視版權的授權及代理。
在講座的最後,譚總監總結整個版權經紀產業,本質上就是由一群專業、值得信賴的經紀人,把對的人聚在一起,讓好玩的事情得以發生。講座結束後,譚總監也與大家進行了精彩的對談,摘要如下:
▍將中文書輸出至海外時翻譯成本如何分擔?
答:通常是由買方負擔。但為了促進買方的購買意願,我們會考慮先行翻譯,可行的方式包含:
1. 全部翻譯,最後再反映在成交價上。
2. 部分翻譯,另附上報告的方式,得以節省成本。
3. 透過政府基於文化政策提供的翻譯補助,但這個方式較少採用,因為政策補助經常以已與國外出版社成交為前提。
▍譯稿衍生著作的著作權通常如何安排?
答:會以買斷的方式向譯者取得著作權;較少以拆分版稅的方式進行,因為對譯者來說風險較高。
▍代理期間雙方通常如何約定?
答:一般而言,會將代理人的代理權期間,與買方取得授權的授權期期間分開來處理。代理期間雖然較短,但代理人有權授權買家較長的授權期間。換言之,縱使代理人的代理權期間經過後,買家的授權期間不會因此消滅。但當然,如果是較強勢的 IP,也會要求較嚴苛的條件。
※ 講者簡介
譚光磊是一位資深的圖書版權經紀者,並創辦光磊國際版權公司。曾引進《追風箏的孩子》、《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沙丘》等作品到中文書市,並將吳明益、王定國、陳浩基、三毛、邱妙津、張國立、陳思宏等華文作家作品授權到全球 30 餘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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