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百萬訂閱的 YouTube 頻道「眾量級 CROWD」,創辦人 Andy 老師在個人 YouTube 頻道發佈影片[1],指控在前女友與他分手後:
• 前女友把他對於頻道的權限通通移除,目前已經無法使用。
• 前女友的媽媽(下稱「張媽媽」)主張,他對於「群海娛樂」公司的 25% 股份是「借名登記」。
• 張媽媽還用個人名義,申請頻道名稱「眾量級」的商標,未來他可能無法繼續使用這個名字經營頻道。
這起事件引發熱議,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帶你一起來解析:
▌「借名登記」是什麼?
• 借名登記是什麼:借名登記是將自己的財產借用他人名義辦理登記,但實際上財產仍由自己管理與使用。
• 未來在法律上可能的攻防:
張媽媽主張 Andy 老師名下所持有的群海娛樂 25% 股份是「借名登記」,並要求 Andy 老師歸還股份。在這樣的主張下,就會涉及股東之間有沒有借名登記協議及支付股款的金流的存在,這些都需要提出證據來佐證主張,若只是單純發律師函說是借名登記的話,敗訴機率是很高的。
▌ Andy 老師經營頻道那麼久,難道不能針對「眾量級 CROWD」頻道主張任何智慧財產權嗎?
關於這個問題,就要先釐清 Andy 老師與「群海娛樂」之間的法律關係,才能判斷頻道內容著作財產權歸屬:
• 如果 Andy 老師是群海娛樂的員工,雙方在法律上就是僱傭關係;如果影片又是在工作中所完成,那影片就會構成職務著作,著作財產權原則上會歸屬於公司。
• 如果 Andy 老師與群海娛樂間沒有僱傭關係,可能是經紀關係、委任或者是承攬製作,且沒有特別約定權利歸屬,那麼影片的著作權,可能就會由影片的實際創作者,也就是 Andy 老師和家寧共有。
• 頻道本身帳號的管理者權限,雖然不屬智慧財產權,但會涉及到社群帳號的利用權歸屬,除非有讓渡給公司或另有專屬經紀等約定,否則這個帳號在公司設立前就已經存在,公司就可能無法主張具有頻道本身的管理權限。
▌ 張媽媽可以用個人名義去申請「眾量級」商標嗎?
「眾量級」商標並非以創作者 Andy 老師及家寧的身份,或是以公司名義進行註冊,而是由張媽媽以個人名義申請,這部分就可能涉及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2 款[2]意圖仿襲他人商標而不得註冊的問題,因此,Andy 老師仍有機會可以透過法律途徑進行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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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老師與群海娛樂之間的法律關係,可能同時涵蓋委任(董事)、僱傭(員工)、經紀(藝人)、投資(股東)等多重身份,這時候就需要針對具爭議的關係進行對症下藥,而不是將所有問題混淆在一起。此外,也提醒大家在創業或投資時,這些法律關係可能會同時或先後發生,因此,不僅僅是做好股權規劃那麼簡單。
隨著事件發展,仍可能會出現不同的視角和法律議題,我們也會持續關注。
撰稿|周逸濱律師
編輯|許玟萱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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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10 年了!227 萬訂閱眾量級 CROWD「原來不是我的?!」【Andy 老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OZWQgtqps4
[2] 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2 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070001&flno=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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