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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插畫IP嘉年華侵權爭議,看創作者可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024/01/03

2023年的插畫IP嘉年華,在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參展的創作者向媒體控訴,自己的原創IP和周邊商品,未經授權就被主辦單位製作成拍貼機的相框。這起事件,涉及哪些關於著作權的法律議題?創作者可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主辦單位涉及的法律問題

從創作者的說法可以看出,與主辦單位簽訂的合約中,關於作品的授權範圍,只限於「展覽宣傳」和「製作贈品」,並沒有授權主辦單位可以把創作者的作品用來製作拍貼機相框,並加以營利。在這樣的情況下,製做成收費的拍貼機相框,是否屬於「展覽宣傳」的範圍?就容易產生爭議。

著作權法為了保護著作人,在第37條中就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因此,像這種解釋上有爭議的情形,創作者就有機會依著作權法第37條,主張製作成拍貼機相框,已超出原本的授權範圍,主辦單位應該另行取得授權,否則就已經侵害創作者的重製權、改作權及散布權等權利;如果創作者還有申請商標,主辦單位可能另外還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創作者的維權行動

在這起事件中,創作者們已先進行蒐證,以截圖、備份等方式留存證據,並組成自救會與主辦單位協商,都是可以有效維護自己權益的行動。此外,除了上述行動,創作者還可以請律師協助寄發律師函、存證信函,要求侵權者限期撒下侵權內容並出面協商,必要時,亦可以藉由訴訟程序進行維權。

▍結論

對於創作者:建議創作者在授權自己的作品時,應明確約定授權使用範圍;在面對侵權爭議時,也應採取實際的維權行動。這樣不但可以減少侵權爭議的發生,也可以藉由公開的維權行動,讓社會大眾了解著作權保護的重要性。

對於主辦單位:建議展覽主辦單位,在與參展的創作者簽訂合約時,也應將可能會使用原創IP和周邊商品的範圍,清楚註明於合約中,若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不但可能會有違約的問題,甚至還可能構成侵權,衍生違約金及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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