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突然就被 ChatGPT 栽贓了,怎麼辦?
ChatGPT 可以幫我們解答很多生活中的問題;但同時,也生成了無數錯誤資訊。
如果,ChatGPT 生成的錯誤資訊,竟然是以你為事件主角,以描述事實的語氣,鉅細靡遺的指出:你曾在某天性騷擾別人。ChatGPT 甚至還附上一則新聞報導作為證據。但事實上,這些都只是 ChatGPT 憑空杜撰出來的,該怎麼辦?
而這樣的案例,真的在美國發生了。
近日《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尤金·沃洛克(Eugene Volokh),為了研究 AI 生成內容的法律議題,透過 ChatGPT 做了以下實驗:他要求 ChatGPT 生成一份內容為「曾性騷擾他人的法律學者」的名單,並要求 ChatGPT 附上相關報導資料佐證。在 ChatGPT 生成的名單中,法學教授特利(Jonathan Turley)的名字,驚見其中。
▌不存在的佐證資料
ChatGPT 指出,特利曾在一次去阿拉斯加的班級旅行中,發表了性暗示言論,甚至還試圖觸摸一名學生。ChatGPT 並援引《華盛頓郵報》2018 年 3 月的一篇報導作為資料來源。問題是,經查證後,這篇報導並不存在;特利也從來沒有參加過阿拉斯加的班級旅行,更從未被指控曾性騷擾學生。
作為經常接受媒體訪問的學者,特利不時會要求更正新聞報導;但這一次,沒有記者或編輯可以聯繫,也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更正這個錯誤。他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這真令人不寒而慄。這種指控非常有害。」
當 AI 發佈了錯誤資訊,有對他人的權利造成侵害的可能時,誰應該對此負責呢?假設事件發生在台灣,受害者能否向 ChatGPT 的開發者 OpenAI 主張停止名譽權侵害,並主張損害賠償呢?
▌該向誰主張權利?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被害人無法向 ChatGPT 這個系統本身主張權利。ChatGPT 作為 OpenAI 發佈的一款 AI 產品,不能作為責任主體。他只能向產品開發者即 OpenAI 主張權利。
▌假設事件發生在台灣,被害人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名譽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如果受到侵害,可以請求法院除去該侵害(民法第 18 條意旨參照)。本案中,由 ChatGPT 提供的性騷擾不實資訊,可能對被害人的人際關係、職業前景等造成相當嚴重的負面影響,造成被害人在社會中的評價遭到貶低。是以,被害人確實受到了名譽權的侵害。此時,被害人可以依照民法的規定,向法院請求 ChatGPT 的開發者 OpenAI 應以下架該錯誤回答、修復 ChatGPT 的錯誤等方式,停止對其名譽權的侵害。
▌能否向 OpenAI 求償?
但被害人是否得向 OpenAI 主張損害賠償,則屬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依據民法第 184 條,被害人欲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需以行為人具故意或過失為要件。然而,在本案中,像 ChatGPT 這樣位於科技前沿的語言模型,即便是身為開發者的 OpenAI,也未必完全確定它的能力範圍,更無法預期其產出結果,則被害人欲主張 OpenAI 對 ChatGPT 生成錯誤資訊具有過失,可能較為困難。
▌總結
是以,在現行法架構下,目前被害人要求開發者盡速更正錯誤資訊,尚屬可能;而能如何主張損害賠償,尚需透過司法實務之累積,才能釐清。在本次事件,如果特利教授真的向法院起訴了,法院的認定便極有可能成為指標性的判決。
資料來源: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04/05/chatgpt-lies/
https://www.bnext.com.tw/....../chatgpt-fake-news......
(本文是威律法律事務所實習生尹玉冰同學的實習成果)
原標題|AI 研發公司侵害名譽權的問題
撰稿|尹玉冰同學(威律法律事務所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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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律實習】威律法律事務所實習生實習成果分享
本所在銘傳大學林士欽助理教授的引薦下,與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合作,提供同學於本所實習的機會。
實習期間,除了協助事務所行政工作外,玉冰也嘗試自己草擬了網路行銷服務的委託合約,並在魯忠翰律師的協助指導及調整之下,順利完成。此外,玉冰也協助蒐集彙整了有關於近期好萊塢編劇罷工的相關資料。
與此同時,玉冰也以近年來蓬勃發展的 AI 科技所衍生的相關問題為主,就 AI 侵害名譽權的議題,撰寫了一篇短評。
我們也非常感謝玉冰的參與,也很珍惜這樣的合作經驗。日後我們也將持續與大家分享本所實習生的實習成果,希望大家能不吝給予實習生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