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只要給錢就報明牌 ​ ​ 天底下有白吃的午餐?

2023/04/17

本所在銘傳大學林士欽助理教授的引薦下,與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合作,提供同學於本所實習的機會。
本所提供「行政庶務熟悉」、「訴訟業務初探」、「非訟業務初探」、「法律文章撰寫或評析」、「實務判決整理評析報告」等項目作為實習的內容, 供同學基於自己的興趣、目標及時間安排自由選擇。在實習期間,本所律師均會提供同學必要的指導及協助。
希望透過這樣的實習機會,可以使同學更了解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並能對日後的職業生涯有所幫助。
日後我們將於此不定期與大家分享本所實習生的實習成果,也希望大家能不吝給予實習生鼓勵。
​以下為今年 2 月梯次實習生賴亭瑄同學撰擬的文章:

撰稿|賴亭瑄(威律法律事務所實習生)

指導律師|魯忠翰律師

近年因疫情影響,諸多利用網路賺錢的方式在年輕世代之間流行起來。在 Instagram 上,我們常常可以看到網紅在限時動態以「穩賺不賠 」、「單日獲利十萬元」、「保證50%以上獲利、無風險」、「保本」、「粉絲入帳反饋」等聳動文案,並搭配手持大把鈔票及收款截圖等照片,誘使他人向其詢問細節後,一步一步指示他人把資金匯到指定帳戶,由隱身幕後的集團代為操盤。​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操作方式有問題嗎?​

首先,如果指示他人把資金匯到境內/外指定帳戶,然後保證獲得高額利息,可能就會違反《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的違法吸金,並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如果吸金達到一億元以上,則可以加重處罰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在未經許可就提供個股分析以取得報酬的情況下,也可能同時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7 條第 1 款的非法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罪 。​

 

▌如果網紅只是分享廣告,會有法律責任嗎?​

通常這一類的代操顧問,背後都有集團經營。這些集團為了有效引起他人注意,便會委託網紅進行宣傳。一般人對於代操顧問提供的投資資訊及消息來源,皆無法求證,甚至連代操顧問購買的是什麼投資商品都不知道;但透過網紅的影響力,其粉絲便容易忽略這些風險,產生只要投入少許成本即可獲得高額報酬的錯誤認知,落入這個投資陷阱當中。那麼,分享投資訊息廣告的網紅也會有責任嗎?​

相類似的實務判決,可參照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金上訴字第 54 號判決。法院認為網紅必須負擔責任的關鍵在於:「網紅介紹他人的時候,是跟集團經營者共同經營業務?還是只是單純站在投資人分享資訊之角度,介紹其他人一起投資?」若是前者,就要跟集團一起承擔罪責。​

至於網紅是否屬於與其團共同經營,實務上可能從該網紅分享廣告有沒有對價關係來判斷。如果是接受集團的委託進行業配、甚至有抽成,就有較大機率會觸犯銀行法。​

 

▌單純參與投資的粉絲會有責任嗎?​

運氣好的人可能就如廣告標榜般一日獲利數來萬;運氣不好則輸得血本無歸,連本金都無法討回,也求償無門。而這些單純參與投資的人,是否形同變相贊助吸金集團違反銀行法?這樣會有責任嗎?​

如上述有關吸金罪的構成要件,需有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的約定報酬收受存款客觀行為、同法第 29 條第 1 項的主觀故意。因此單純加入的粉絲沒有協助招攬、也沒有從吸金行為獲利的意圖,從而並不會有非法吸金的刑事責任。​

 

▌結語​

在選擇投資賺錢的方式時,不要輕信所謂的「穩賺不賠」、「高額利息」等誘人的宣傳文案,更不要輕易將資金匯入不明帳戶。謹記投資需謹慎,也需要花費時間深入研究,不能有貪小便宜、不勞而獲的心態,以免因小失大、勞神又傷財。

回應互動 0 comments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