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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粉絲團專訪》榮譽律師快問快答第一彈👉簽約二三事

2019/06/25

我國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 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 契約即為成立。」亦即,契約是依雙方當事人合意所構成,包括要約及承諾2項要件。為慎重起見,而當事人可以透過簽訂書面契約來確認內容,但簽約有哪些要注意的事情?且看周律師說明。

身為中小企業業主,對於契約之要件為何呢?

簽訂契約需要公司登記大、小章嗎?

如果用訂購單算簽約嗎?

來聽聽周律師怎麼說吧~

影片及封面照片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粉絲團

 
榮譽律師快問快答第一彈👉簽約二三事

【榮譽律師快問快答第一彈👉簽約二三事】 身為中小企業主~不可不知的簽約二三事 📝 揪竟~簽約需不需要大小章? 又或者是~訂購單算是簽約嗎? 跟著律師的腳步,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法律 #榮譽律師 #簽約

Posted by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on Sunday, December 17, 2017

影片連結:https://pse.is/GZ76X

專訪於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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