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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與教練之合作關係解析──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報第 4 期

2026/03/06

隨著健身產業蓬勃發展,健身房與教練間的合作模式日益多元,主要可分為僱傭教練、承攬教練與自由教練。

作者|魯忠翰律師(威律法律事務所副所長)、吳啟瑞律師(名朗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隨著健身產業蓬勃發展,健身房與教練間的合作模式日益多元,主要可分為僱傭教練、承攬教練與自由教練。

本文將深入解析前述 3 種核心合作模式的差異,並透過實務案例探討常見的衍生爭議,例如:競業禁止條款的效力與合理補償措施、教練經營個人社群與銷售商品的規範等。希望能提供健身產業工作者實用的參考。

 以上僅摘要部分內容,全文請參閱:臺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報第 4 期。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SlgzIIXQh679jwI6OXRYODNzc7pon-O/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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