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文化內容產業的生成式 AI 法律新秩序:權利義務與風險管理

2025/10/03

感謝 文化內容策進院邀請本所所長周逸濱律師擔任教育訓練講師,與同仁們一起探討生成式 AI 對文化內容產業帶來的法律挑戰與因應之道。本次課程,周律師也以文化部發布的《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 AI 指引》[1]為主軸,並結合國內外案例,解析以下關鍵議題:

▌為什麼要重視《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 AI 指引》?

生成式 AI 正快速改變創作生態,在創作、發表到商業應用等層面,引發許多新的爭議。本指引聚焦在文化內容產業使用生成式 AI 時常見的風險,並進一步提出具體的因應建議。同時,本指引也說明了創作者、作品著作權人、文化藝術事業等不同角色應注意的法律義務,以作為判斷風險與建立內部準則的重要參考,值得關心文化內容產業的人深入研究。

▨ 如何判斷生成式 AI 生成的作品是否具備著作權保護要件?

創作者單純直接使用生成式 AI 生成的內容,不享有著作權。但是,生成後的內容,如果有人為調整,該部分就會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因此,建議創作者將生成式 AI 作為風格溝通或創作靈感的工具,並將最終內容以人為方式完成;此外,也應妥善保存創作歷程,以便於後續遇有爭議時作為權利主張的依據。

▨ 訓練階段與生成階段的侵權風險?

在使用生成式 AI 的過程中,訓練階段或是生成階段,都可能有侵權疑慮。

使用時,應避免將其他創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稱、創作/表演風格等直接作為提示詞,並選擇合適的生成式 AI 工具,例如:該生成式 AI 工具是使用合法授權或公共領域資料訓練,或其有使用具備防止使用受保護資料的技術。以上方式都有助於降低侵權的風險。

▨ 創作者、作品著作權人、文化藝術事業在風險管理上可採取哪些措施?

創作者:保存完整創作歷程,並宜於發表時主動揭露生成式 AI 的參與範圍。最後,於作品上架前完成基本自我檢查(如相似度、肖像權、角色設定等)。

作品著作權人:於作品中標示使用條件(如不得作為生成式 AI 訓練資料),同時保存原始檔與創作紀錄,以備未來如有爭議時可以舉證。

文化藝術事業:使用合法授權或公共領域資料,建立生成式 AI 的管理規範與審核流程,並進行教育訓練。

周律師也建議大家,可以搭配指引附錄中的「應用 GAI 風險檢查表」定期自我檢核,以全面掌握風險。

--

關於文化內容產業運用生成式 AI 的法律議題,本所除有針對關鍵議題提供教育訓練課程,已獲多家知名企業、組織協會好評;亦有提供企業導入生成式 AI 管理指導原則的諮詢,歡迎有需求的夥伴與我們聯繫!

#生成式AI #著作權 #風險管理

#文化內容策進院 #周逸濱律師

#威律法律事務所

[1]《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 AI 指引》

https://file.mo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cwL3JlbGZpbGUvMTYwNTMvMjQxMzM3LzdlN2JjN2QyLWZmODQtNGRjMS1iYTZhLWU2NTZhZDBjYjM3ZS5wZGY%3d&n=5paH5YyW6Jed6KGT5oeJ55So55Sf5oiQ5byPQUnmjIflvJUucGRm&icon=.pdf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