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遊戲橘子邀請本所副所長魯忠翰律師擔任企業內訓講師,與同仁們分享科技內容產業應用生成式 AI 時的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
遊戲橘子橫跨科技與內容兩大產業,公司不同部門根據不同業務,在使用生成式 AI時,存在不同的疑慮:
‧ 科技部門關心是否能自建模型、是否能使用爬蟲取得資料,以及如何安全訓練生成式 AI。
‧ 內容團隊則聚焦在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與可能的侵權責任。
在介紹前述風險的應對策略時,魯律師也搭配以下 5 件具代表性的國內外判決,協助同仁掌握生成式 AI 的應用的法律界線:
‧ 紐約時報 v. OpenAI(美國):未經授權使用新聞內容作為訓練資料,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 Ultraman 案(中國):AI 生成圖片與奧特曼角色相似,訓練所用資料庫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
‧ Westlaw 案(美國):使用競爭對手的資料訓練生成式 AI,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 Claude AI 案(美國):以掃描紙本書籍作為訓練資料,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 Lawsnote v. 法源(台灣):以爬蟲技術擷取網站資料的行為是否違法,是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最後,再次感謝遊戲橘子的同仁們在 Q&A 時踴躍參與,讓我們更深入理解產業現況,也謝謝大家在課後給予高度肯定!
▌活動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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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化內容產業運用生成式 AI 的法律議題,本所除有針對關鍵議題提供教育訓練課程,已獲多家知名企業、組織協會好評;亦有提供企業導入生成式 AI 管理指導原則的諮詢,歡迎有需求的夥伴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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