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內容策進院與全國律師聯合會合作,共同舉辦獨立遊戲產業交流活動,聚焦在獨立遊戲的開發、發行及其衍生的法律議題。
本次交流活動,由台北遊戲開發者論壇共同發起人暨 GameWorks 共同創辦人林容生主持,並由本所所長暨全國律師聯合會文創、運動及娛樂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周逸濱律師擔任講師,以《遊戲發行法律風險大解密!開發者與發行商、投資方的遊戲授權與利潤拆分》為主題,從獨立遊戲開發所涉及的著作權概念出發,介紹遊戲開發及發行合約要留意的法律風險。
▌遊戲著作權的拆解與保護
在著作權法上,遊戲是一種電腦程式著作,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此外,在司法實務上,法院會將遊戲內的元素,進一步拆解為美術、音樂、語文、錄音、圖形等不同類型的著作。
周律師以《武林群俠傳》與《俠客風雲傳》著作權侵權案件為例,在該案件中,法院就有將遊戲內的元素加以拆解,並針對這些個別元素進行比對,判斷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而非僅僅將整款遊戲作為單一整體的電腦程式著作來認定。
另一方面,由於法院是以個別元素作為是否構成侵權的認定基準,因此訴訟上攻防的重點也將聚焦在個別元素是否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
周律師再以《海神》與《海神戰紀》的訴訟案件為例,被告在訴訟中即將遊戲中的元素拆解,主張:原告遊戲的玩法僅屬「概念」、某些簡單圖形則缺乏原創性,均不應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的主張也被法院採認,從而認定被告的遊戲並未侵權。
周律師也建議獨立遊戲開發者,由於遊戲著作可以拆解為不同的個別元素:
‧ 在設計遊戲時,可以提升個別元素的原創性,有助於擴大著作權法的保障範圍。
‧ 在進行授權時,個別元素可搭配不同的授權範圍與授權條件,因此,需特別留意避免「過度授權」。
▌遊戲開發過程,因不同合約關係有不同注意事項
‧ 遊戲投資:涉及資金回收與收益分潤,實務上常見投資方要求綁定發行權,以確保投資回報。
‧ 遊戲委製:合約應明確規範開發階段、交付標準、驗收程序及修改次數,以防範無限修改或驗收爭議。
‧ 共同開發:相較其他模式最具彈性,但需特別注意著作權的共有關係,避免日後因權利分配不清而產生糾紛。
▌遊戲發行契約的關鍵要點
‧ 發行範圍:應明確規範發行區域、平台、DLC 以及原聲帶等,避免日後授權爭議。
‧ 衍生權利:需確認周邊商品、實體遊戲片、續作是否被納入授權範圍,以免發行商獨占超出原本預期的權利。
‧ 給付條件:仔細檢視分潤比例、淨收益定義,以及最低保障金(Minimum Guarantee;簡稱 MG)的後續抵扣機制。例如:遊戲《Aliisha》即因 MG 條款發生爭議,凸顯了此類條款在實務上的重要性。
‧ 權利歸屬與退場機制:應明確約定開發者的報表稽核權、發行各版本的 IP 歸屬、商標權,並詳細規範合約終止後的退場機制,包括收益結算、平台權限轉移,以及是否需退還開發資金,以確保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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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很榮幸能夠持續參與遊戲產業,為遊戲開發者、發行商及相關業者提供法律服務。如果您在遊戲開發或營運過程中,遇到任何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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