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師團隊和兒福聯盟合作,連續 4 年擔任台北市托育人員(保母)進修訓練的課程講師。本次講座由本所所長周逸濱律師以「托育服務法規與契約簽訂」為題,探討機構型托嬰中心相關法規與契約簽訂注意事項。
在本次講座中,周律師除了解說托嬰中心托育契約的性質,也一併解析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提供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與家長之間順暢溝通、協商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另外,日前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引發民眾對兒童權益的關注。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也於近期規劃訂定「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並在全台舉辦公聽會。該法案將保母、托嬰中心等管理及處罰機制,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獨立而出,該法並將成為我國首部「托嬰專法」。希望透過專法,能更好的去保障嬰幼兒權益;但另一方面,專法的內容,也無形中加重托嬰中心人員責任。
周律師特別提醒,托嬰中心托育契約的終止條件十分複雜,主管機關近期並已制定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契約內容沒有包含應記載事項,該應記載事項依法仍構成契約的內容;若契約內容包含不得記載事項,則該條款無效。因此,托嬰中心在訂定契約時,需注意契約內容有無符合規定,家長在簽約時也應對照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內容,仔細審閱,以免後續產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