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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律內訓第 57 回──從天使投資人到演藝經紀人的經驗分享會後筆記

2025/03/17

王翊軒現為愛倫娛樂創辦人,跨足音樂、電影、戲劇與節目等領域,並與上百位藝人、網紅合作。目前,也是三十多間公司的共同創辦人或天使投資人。

本次內訓中,王翊軒以自身投資新創與娛樂產業的實務經驗,帶領大家了解產業投資的法則與運作模式,並分享如何規劃投資策略。

▌過去天使投資的經驗

王翊軒以他自己身為天使投資人的經驗,分享他在進行投資時,會考量哪些重要因素:

‧ 投資決策 3 大核心要素:興趣、潛力、人。王翊軒表示,這些因素較具主觀性,有助於避免過度依賴客觀數據,而讓決策變得過於保守。此外,倘若投資案能夠帶來更多的資源,則會成為他評估投資的加分項目。

‧ 投資的產業範圍廣泛,可以累積多元領域的知識,也帶來豐富的市場視角與話題。投資並非以獲利為主要目的,更可能基於公關考量或人脈拓展等戰略性目的。

‧ 早期投資充滿挑戰,分散風險是關鍵,而非重壓於單一項目,以提升成功機率。對於新創企業的商業計畫書數字保持懷疑態度,關鍵在於透過實際市場驗證其可行性。

▌經紀人的跨界經驗與挑戰

王翊軒也將以天使投資的經驗,跨足娛樂產業,成立了自己的經紀公司。他也分享了自己身為經紀人的經驗與挑戰:

▧ 身為經紀人的挑戰

‧ 在傳統經紀模式下,藝人走紅後往往選擇自立門戶,成立自己的經紀公司,經紀人需要思考如何在合作期間創造雙贏,維持長遠的夥伴關係。

‧ 與外國藝人合作時,語言差異成為經紀工作的挑戰之一,但也讓藝人對經紀人的依賴度提高,這不僅是機會,也需要更細緻的溝通與經營策略。

▧ 經紀人的價值:以 Bora Kim 金寶拉的操作步驟為例

‧ 在地化社群經營:深耕本土市場,培養忠實粉絲群。

‧ 媒體採訪:透過專訪提升知名度與個人形象。

‧ 棒球場開球:參與大型體育活動,增加話題性。

‧ 籃球場與林書豪合照:善用話題人物創造流量熱點。

‧ 與高流量藝人同台:透過合作提升關注度與影響力。

‧ 運動展代言人:鎖定特定市場,增加品牌價值。

‧ 上電視節目:透過綜藝或談話節目擴大受眾群體。

‧ 知名品牌代言:強化商業價值,提升市場認可度。

成功關鍵:行銷與「商品」——即藝人的專業與個人魅力。

▧ 與外國藝人的經紀合約模式

‧ 與外國藝人直接簽約:與藝人簽約才能掌握完整的經紀權限,談全經紀合作的空間較大。

‧ 與外國藝人開設的經紀公司簽約:藝人可能成立自己的經紀公司,並額外聘請員工擔任經紀人,經紀模式較為彈性。

‧ 與外國藝人及其國外所屬經紀公司三方協議:此模式涉及海外經紀公司,許多事項需要與韓國經紀公司協調,流程相對複雜。

▧ 新型態的啦啦隊模式

‧ 球隊直接與藝人簽全經紀約:由球隊全面管理藝人的經紀事務,確保長期合作與形象經營。

‧ 簽約金:為吸引並穩定藝人,合約可能包含簽約金作為保障。

▧ 經紀人的心態

‧ 開放的合作心態:不必害怕藝人離開,經紀合約不一定要長期綁定,短約同樣能帶來良好合作;過度綁約反而可能導致雙方最終走上訴訟。

‧ 透明的財務管理:帳務需保持清晰,對外承接的案子也會提供契約副本給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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