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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大解惑Q2

2022/09/21

著作權大解惑系列第二彈來啦❗❗❗
本次一樣將透過律師回答民眾常見問題的方式,來解答你對著作權的疑惑~

Q:🙋‍♂️想請問律師使用剛添購的影印機列印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並且發佈於社群平台是否會違法?

A:👨‍🏫律師解答:他人已註冊之商標圖案,只要符合原創性等要件,亦屬著作權法所保護的美術或圖形著作。若您僅將圖案測試列印,並未用於商標權人所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原則上不致造成混淆誤認而有侵害商標權之虞(但若是著名商標仍應另行判斷有無侵權疑慮)。

至於著作權的部分,列印圖案已屬於對著作的「重製」行為,須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之合理使用基準或取得授權。依照智慧財產局之函釋(電子郵件1070629c),掃描或影印書籍封面上傳至非營利網站仍可能侵害著作財產權。您亦已重製完整的著作並傳輸至社群網站,雖僅為測試商品之用而影印,其後也並未供使用或販賣,仍無法一概而認屬於合理使用範圍,建議實體或網路上分享的行為還是要視具體利用情況取得權利人同意,以避免相關紛爭。

👉本文原為108年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粉絲團問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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