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訊傳遞蓬勃發展的現今,想必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關於著作權方面的疑問❓
於是威律將以著作權大解惑系列文章來替大家解答你的疑惑❗️
Q:🙋♂️想請問律師網拍使用網路搜尋圖片製作商品介紹算是侵權嗎?
例如網路平台拍賣商品使用網路上的圖片(官網產品照、網路搜尋)介紹商品或利用某報紙或雜誌報導該商品之介紹內容,是否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A:👨🏫律師解答:
參智慧財產局函釋(民國107年3月23日電子郵件1070323),產品之官方照片,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著作,於自己的網站或拍賣名台上張貼該攝影著作,會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等利用行為。複製官網及報章雜誌上的文宣、說明圖片,亦可能構成利用他人語文著作、美術著作之行為,原則上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始為合法。若利用目的為營利,且使用完整照片、圖片、文字,主張合理使用之空間有限,故建議您自行拍攝商品照並自行寫作文案,以避免侵權。
另外須注意,除了單純作為商品本身之敘述說明外,應避免直接使用原品牌公司之商標,並建議能註明清楚商品來源,使人不致誤認您為原廠代理商,以防免紛爭。
👉本文原為108年 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粉絲團問題回覆